选矿废水包括选矿工艺排水、尾矿池溢流水和矿场排水。选矿工艺排水一般是与尾矿浆一起输送到尾矿池,统称为尾矿水;因此选矿废水处理也称为尾矿水处理。选矿废水不经处理排放或流失会严重污染水源和土壤,危害水产和植物,淤塞河流、湖泊。我国的有色金属矿山大多分布在长江以南,选矿废水的排放对河流、湖泊水源和农业、渔业生产造成很大威胁。有的河流、湖泊被尾矿淤积,浮选剂臭气四溢,使鱼类受污染而不能食用,渔业减产。
国外一般采用尾矿水返回使用,减少废水排放量的办法,其次才是回收有价值的金属,降低废水中污染物含量的措施。处理选矿废水的方法很多,有氧化、沉降、离子交换、活性炭吸附、浮选、电渗析等。其中氧化法和加药沉降法应用非常普遍。
混凝沉淀法国内外应用较多。为了改善沉淀效果,可在处理工艺的不同阶段投加各种药剂,如投加适量的无机混凝剂,如硫酸亚铁或聚丙烯酰胺;为降低化学耗氧量,可投加氯气进行氧化处理,亦可加酸使硅酸钠转化为具有絮凝作用的硅酸,从而改善沉降效果。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尾矿水,具有水质适应性强、药剂来源广、操作管理方便、效果好,成本低等优点,目前已被广泛应用。